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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细则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访问次数:

为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并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维护学院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并做好考生复试期间的解释和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依据复试工作需要,组建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记分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1.学院根据成立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政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由 5-7 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副组长各 1 名,另配 1-2 名秘书。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专业课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录取及调剂原则

(一)招生计划及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24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2024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应为学术型硕士专业,属于04教育学专业范围内;

3.优先选择具有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等赛事省级及以上获奖经历或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经历的考生进入复试。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5.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比例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 1:1.2,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 1:1.2。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2024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进行复试的,应当立刻与学院联系。

紧急联系电话为:13758421516/19519753946(俞老师)。

(二)复试内容

线下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

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专业课考核内容以《温州大学 2024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线下复试的专业课考核为笔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专业课成绩按 30%计入复试成绩。若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其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由学院另行确定复试笔试科目。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中结合考生毕业论文、科研 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考核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面试成绩占 60%,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分)五级评分计分。考核过程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并妥存备查。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专业复试小组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由秘书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 试记录表》,记录表需由全体专家组成员签字。学院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4)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强的教师 3-5 人,组成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施方案》,对每位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考生最后得分为该测试小组所有考官给定成绩的平均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 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5)同等学力考生由我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 3 小时,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6)复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4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四)复试科目

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按《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执行。

(五)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暂定为4月11日,复试相关事宜及具体安排,由学院在复试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六)复试监管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加强复试监管

复试开始前,我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工作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分列排序。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照招生计划录取,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40%。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需进行思想政治考核、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除提供《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温州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外,还需提供:

1.《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或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公共管理除外)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并准备加试。

5.考生若有科研论文、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复试时提交专业复试组。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一)信息公开网址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官网:http://cyxy.wzu.edu.cn/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7-86680799

13758421516/19519753946

咨询邮箱:cyxy@wzu.edu.cn

(三)纪检监督

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577-86680769

本细则未明确事宜遵照《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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