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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团队集中考核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访问次数:

为落实《温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团队进行集中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5日上午9:30

二、考核地点

大学生创业园玻璃房

三、考核内容

按照《温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中的考核规定,对入驻团队考核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创业团队入园后,工作室未按要求入驻或值班,项目开展处于停滞状态;

(2)违反园区安全管理规定;

(3)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或私下转让工作室;

(4)工作室实际经营项目与所申报的项目不一致;

(5)股权实际结构和股权申报结构不一致;

(6)团队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7)入驻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

(8)未经批准擅自装修或未按申报装修方案进行装修;

(9)因未按要求值班、不及时如实上报信息或卫生不合格等情况,受到三次警告。

四、考核提交材料

(一)网上信息申报

12月1日前,工作室负责人登录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工作室信息填报——填报信息

(二)工作室运营佐证材料

项目负责人2020年12月1日前把以下材料发送到邮箱:1124085346@qq.com。

(1)工作室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身份证、学生证照片(附件1);

(2)工作室运营财务账单(附件2);

(3)已注册公司的工作室提交工作室股权协议书(附件3)。

(三)答辩PPT

工作室负责人进行3分钟现场路演答辩,主要介绍工作室2020年9月至今的项目开展情况(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项目运营成功案例)。

五、考核要求

1、工作室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答辩;

2、工作室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和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创新创业学院将依据工作室提交的材料、现场路演答辩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中如发现工作室存在负责人私自更换、项目停滞等相关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工作室入驻创业园资格;

4、工作室负责人不参加现场答辩,或工作室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

5、针对自动放弃入驻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创新创业学院将下发终止协议通知。相关工作室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必须在一周内打扫好卫生,把所有物品及时搬离园区,未及时搬离物品均视作无主处理。

六、考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13057738250

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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