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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助推温州“五城五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现就我校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

二、人选条件

1.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创新创业事迹要真实,创新创业成果需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能为温州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2.典型人物具有代表性的创业事迹。推荐人物必须是个人创业者或带领团队创业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

三、推荐办法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学院推荐

1.各学院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1-2名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参选对象。

2.参选对象要填写《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并附事迹材料及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JPG格式)。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第三人称撰写,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字数约2000字。

3.有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日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76971123@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名称+典型人物”字样。联系人:李剑军,联系电话:15958706561(656561)。

(二)组织评选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典型人物参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择优推荐5名学生参评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

(三)表彰宣传

主办单位将于11月中下旬举办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获奖学生创新创业事迹将在温州高校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印发给各高校学习参考。


  温州市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docx

 

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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