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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专项教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年10月28日 访问次数:

 

 

各部门、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创业教育工作的发展,深化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创业教育教学规律,提高创业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我校创业教育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引导,同时,为了更好地完成国家创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创业学院与教务处联合设立校级创业教育专项教改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2、最低立项承诺标准:

    (1) 重点项目发表教改论文一级一篇或2A两篇,或正式出版专著或教材一部;

    (2) 一般项目发表教改论文2A一篇或2B两篇,或正式出版教材或专著一部,或以课程改革成果形式结题;

    (3)申请结题的研究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并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原则上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重点项目可延长至两年;  

    4、温州大学创业教育专项教改项目按照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条件

    1、我校从事创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强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包括独立学院)均可申报创业教育专项教改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副高或博士以上(含)职称或学历。

    2、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创业教育教改课题与专项科研课题不能同时兼报),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组;作为主要项目组成员限参与两个项目组;同项目已获得校级以上立项的不得申报;已获得2009年温州大学创业教育课题(包括专项科研和教改)立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创业教育教改项目申报者自行确定立项范围和选题,并填写“2010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教改项目申请书”(附件一),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两钉装订,装入贴有申请书封面的档案袋内交所在部门(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填写“2010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教改项目汇总表”(附件二),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3、所有申报材料于2010年 11月 30 日前统一交北校区行政楼 303 室创业学院张瑶琴老师收,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wzucyxy@126.com ,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批程序

    经创业学院和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最后确定本年度教改立项项目,届时将在校园网、教务处和创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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