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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专项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0年10月22日 访问次数:

 

各部门、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创业教育工作的发展,深化创业教育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创业教育的新路径,为我校创业教育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引导,同时,为了更好地完成国家创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创业学院与人文社科处联合设立校级创业教育专项科研课题。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

    3、课题最低立项承诺标准:

    (1) 重点项目发表学术论文一级一篇或2A两篇或正式出版著作一部;

    (2) 一般项目发表学术论文2A一篇或2B两篇;

    (3) 申请结题的论文必须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注明“2008年度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研究成果;

    4、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重点课题可延长至两年;

    5、温州大学创业教育专项科研课题按照校级课题进行管理。 

    二、申报条件

    1、我校从事创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强创业教育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包括独立学院)均可申报,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副高或博士以上(含)职称;

    2、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组;作为主要组成员限参与两个课题组;同项目已获得校级以上立项的不得申报;已获得2009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课题(包括专项和教改)立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课题申请人经社科处审核,有超期未结题或违反科研管理规定者,限制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申请者填写“2010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专项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两钉装订,装入贴有申请书封面的档案袋内交所在部门、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部门、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填写“2010年度温州大学创业教育专项科研课题汇总表”(附件2),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3、所有申报材料于2010年11月24日前统一交北校区行政楼 303 室创业学院张瑶琴老师收,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wzucyxy@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批程序

    经创业学院和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年度立项课题,届时将在校园网和创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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