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就我校温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温州大学大学生(含2024届高校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创新创业事迹要真实,创新创业成果需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能为温州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2.学院所推荐人物必须是个人创业者或带领团队创业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
三、活动安排
(一)学院推荐
1.各学院按照征集范围和条件,推荐1—2个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参选。
2.参选对象要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及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JPG格式)。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第三人称撰写,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字数约2000字。
3.有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统一打包发送压缩包至邮箱:376971123@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名称+典型人物”字样。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典型人物参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向市里推荐5名温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的名单。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
温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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