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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30日 访问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2015年,我部将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举办“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现将大赛总体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并将其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总体部署和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具体活动,按照大赛组委会和我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具体安排,做好大赛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可设立省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相关工作经费按规定列支。各省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本次大赛的复赛阶段分八大赛区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将依据高校集中、交通便利且有承办意愿等条件,合理确定赛区承办城市。有承办意愿的城市请与所在省级人社部门沟通后,将申请材料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八大赛区分别建立赛区组委会及省际协调机制,承办复赛的城市应主动加强与本赛区内各有关省份的沟通联系,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复赛筹备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审定。

三、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各地可将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大赛标识、海报等宣传资料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以及高校张贴和发放,并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和基层平台对大赛进行宣传,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对入围创业创新路演赛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凡是符合享受创业帮扶政策条件的,各地应优先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官网或适时召开会议对各阶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地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孙雪凌、杨洋(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电  话:(010)64003993、84216293

手  机:13811801342、15010989508

传  真:(010)64079597、84226222

邮  箱:sunxueling@newjobs.com.cn

联系人:姚世洪、高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电  话:(010)84084903

手  机:13810720088、13911001754

传  真:(010)64054196

邮  箱:qccyds2015@163.com

 

附件:“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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